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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会稽女儿红


代国军队败退云中。贺兰女子和拓跋翰这对名义上的夫妻依然互不说话,沉默地回归各自队伍。拓跋翰的军队亡失过半,想来必是不好过的。

        回归营帐,贺兰女子甩镫离鞍下了马,回头对李栗道:“去看看福乞儿,我让她帮忙照看涉珪,我想,嘿,说不准,能从她那儿得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紫部的牧场离大军临时营地有一百多里。天色已晚,李栗和贺兰女子的一名贴身侍从抄近路急赶。时值十月下旬,天越来越冷,行到半路,天空飘起零星的雪花,“呵,我到这个世界第一场雪呢!”想着想着,蓦然,心头响起那首歌,刀郎的歌:

        你像一只飞来飞去的蝴蝶,

        在白雪飘飞的季节里摇曳。

        忘不了把你搂在怀里的感觉,

        比藏在心中那份火热更暖一些。

        忘记了窗外的北风凛冽,

        再一次把温柔和缠绵重叠。

        是你的红唇粘住我的一切,

        是你的体贴让我再次热烈。

        是你的万种柔情融化冰雪,

        是你的甜言蜜语改变季节。

        李栗想,这一辈子最美好的事莫过于在戈壁之角山洞里的那些日子,最难忘的地方莫过于蒿草深处吧。贺兰女子,为什么脑海中总拂不去你的身影,虽然李栗知道,那只是一场梦,遥不可及的梦,可为什么红唇的温度那么清晰呢。

        白龙驹全身披上一层白白的汗霜,仍一路疾跑,不显丝毫疲态。今天白龙驹跑了数百里,经历了一场激烈的大决战,依然健步如飞,果真是一匹宝马良驹。跑起来不颠不晃,主人骑着特别舒服,李栗松开马嚼子,不去操纵。马儿自己掌握体能、速度和方向,李栗想即使没人驾驭,白马也能找到回家的路吧。

        与宿主的灵魂偶而碰撞,李栗感应到宿主刘寄奴的骑术并不是很高明,南人仗舟楫,北人善骑射,果然不假。李栗突然有种想试试驾船的感觉。

        那名侍从的大青马马步渐渐迟缓,李栗放缓前进速度与他并驰。那人年龄不大,十四、五岁,身材略胖,面容刚毅,英气勃发。似乎不怎么喜欢说话,行了百余里,竟一言未发。

        “这位小哥,您怎么称呼?”李栗从美好的回忆中醒来,身体略有寒意,想说说话转移下注意力。那人回答的很简约:“长孙肥。”

        “长孙肥?”李栗吸了口凉气,仔细打量几眼,“你确定叫长孙肥!”

        换做脾气暴的人怕一巴掌搧上来,什么叫确定,难道自己的名字会记错。长孙肥却不以为意,平静的重复道:“长孙肥。”

        李栗真有一种冲动,想告诉他,你的后代出了一个名人哟,观音婢,长孙皇后,大唐皇帝李世民的正宫。嘴角蠕动半天,想想还是算了,估计刚才长孙肥就以为自己是个傻子,不能再给傻子的形象添砖增瓦了。

        长孙观音婢能做皇后,和他这个高高祖有莫大关系,若非长孙肥,长孙氏岂能树立代北大门阀的地位,保持三百年门阀不倒。贵族啊,李栗一声叹息,他的宿主刘裕做了皇帝,不过五十九年,刘宋王朝烟消云散,子孙差点屠灭殆尽,看来皇帝不能当啊。

        李栗仰天打个哈哈,“长孙肥,人如其名。”

        这次人家长孙肥看都没看他,男人嘛,胖点有什么关系。

        来到牧场已深夜时分,草原第一场雪下得渐急。临到牧场听到豺狼的嗥叫、狗群的吠叫声,夹杂着女人的呼叫。李栗和长孙肥跳下马,冲进羊圈内。火把映照下,群羊之中,穿着皮袍的福乞儿正撅着屁股拽着一条狗的尾巴,那条狗钻进羊群里。

        不对,李栗回过神来,那不是一条狗,而是一只狼,凶恶的大狼,这条狼从头到尾大约有两米多长,狼头挤在羊群里动弹不得。狼爪扒地,向前猛蹿。李栗深深震撼了一把,看似布娃娃的福乞儿竟然这么强悍,一个人想把偷羊吃的恶狼拎出来。四周全是羊,上千头,李栗正琢磨怎么去帮忙,只见帐篷内窜出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向福乞儿冲过去,身子跃起,踩着羊背连续几个跳跃来到福乞儿身边,双手死死抓住恶狼的大后腿。两人齐用力,竟然将巨狼从羊群里拽了出来。恶狼扭过头来,凶恶的呲着利齿咬人。福乞儿握紧粉拳,照着狼头就是一拳,活生生将狼头打歪到一边去。这还是粉拳么?

        恶狼发出嗷的一声嘶吼,疯狂的跃起想逃,那男孩依然死死抓住狼腿不松手。此时两条狗围了上来,一只狗咬住恶狼的咽喉,福乞儿又是一拳,直接将恶狼打晕过去。鲜血从狼的喉管喷满而出,溅到福乞儿的娃娃脸上。诡异,英气,帅!李栗呆住了,这他妈还是女人么,中世纪的小女孩能虐咱们特种兵啊。

        长孙肥面露笑容,上前拍了拍福乞儿的肩膀,挑起大拇哥,俯身抱起抱狼腿的小孩子,亲昵道:“涉珪,长孙哥哥来看你。”

        男孩抹了抹唇边的狼血,露齿一笑,“涉珪请长孙哥哥吃烤狼腿!那位哥哥是谁?”

        “贺兰大人的库真,李栗!”

        男孩的目光盯向李栗,锐利如刀,看得李栗浑身不自在,只听到清脆的三个字:“一起吃!”

        福乞儿显然看到李栗,面露微笑走近,轻声道:“杀人啦?”

        “嗯?”李栗这才记起来之前没换衣服,依然穿着战场的那身血迹斑斑的行头,遂点点头,眸子瞬间暗淡,“杀了很多。”

        “没什么啦,会杀人的男人才能证明自己的强大。进帐子烤烤火。跑夜路过来的,饿了吧,两只狼腿够你们打牙祭的。”

        福乞儿一改刚才的霸道,显得温柔和顺。很快架上火,四个人围坐。男孩涉珪又叫了一个比他大四五岁的男孩来,大男孩叫奚牧,牧场看守的儿子,父亲和兄长去打仗,他留下看守牧场。两个孩子关系特别好,涉珪亲切地叫奚牧二哥。

        冷冰冰不苟言笑的长孙肥和小男孩涉珪话很多,不时讲着战场上的事儿。李栗没想到小涉珪懂得真不少,听长孙肥讲了几个战争场面便开口做结论,“这么说,我们败了。”气氛很压抑,大家都不再说话。李栗为缓和紧张气氛,笑了笑:“只是一场仗而已,败了没关系。”小涉珪摇摇头,“魔国来了,说明不是一场仗。”李栗偷眼看了看福乞儿,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情绪波动。

        李栗记挂着贺兰女子交待的事儿,灌醉她套话会很容易,故意缩了缩身子,“大冷天的,不喝点酒真冷。”酒是鲜卑男人必备的东西,只是刚刚打了败仗,长孙肥情绪不高。

        “李栗大哥说得对,吃狼肉岂能无酒。”小男孩涉珪兴奋起来,吩咐跪坐伺候的两名女奴去取酒,又不放心的站起来,“乞儿姐姐不会喝酒,马奶酒太烈,去年晋国使者进贡三坛女儿红,大王赐给娘亲,今日取出来,姐姐不能不给涉珪面子哦。”

        福乞儿正欲摆手,却见李栗色迷迷的盯着她看,不由脸微红垂下头去。时间不大,涉珪怀抱大坛子摇摇摆摆走来,连酒带坛子足有二十斤重,亏得他小小年纪搬得动。揭去封泥,酒香扑面而来。

        “会稽女儿红,取自鉴湖水,酿得万里香。”李栗脑海中突然冒出这句话,脱口而出。涉珪拍手笑道:“听娘说,大哥是晋国人,这可是家乡的酒啊,那就由大哥陪乞儿姐姐喝几碗。喝之前,给大家讲讲这个酒为什么叫女儿红?”

        闻到香气,李栗脑海中涌出有关女儿红的典故,想来宿主刘裕必是极好酒的人。看着福乞儿一脸期待的模样,有心撩拨,遂道:“江东会稽之地有个习俗,当父亲听到女儿落地的第一声啼哭,便用三亩田的糯谷酿成三坛子好酒,装坛封口埋入后院桂花树下。待到女儿出嫁,便取出来做陪嫁的贺礼。女儿黛眉如柳,俏脸绯然,新婚后必有落红,故而叫做‘女儿红’”。

        福乞儿听得聚精会神,待听到落红处,粉腮含春,羞得欲滴下水来,几乎将头垂到衣领里去了。

        涉珪听得似懂非懂,只搓着小手兴奋道:“好故事,我也要来一碗。长孙哥哥,你要不要来一碗。”

        “我喝马奶酒。”长孙肥一脸的不讨喜。

        福乞儿确实不胜酒力,架不住李栗和拓跋涉珪的怂恿,三碗下肚,面红耳赤,摇摇欲坠。倒那拓跋涉珪三碗女儿红,三碗马奶酒,与李栗拼将起来。最后,李栗落了下风,今晚还有重要的事情做,可不能与这个小鬼头喝得不醒人事。

        帐外雪花飘零,帐内温暖如春。未来南北两大王朝的开国君主竟然在塞北草原的一处毡帐里面对面的把酒言欢,世界莫非真的这么小。

        李栗不知道自己将来会不会真的成为南朝刘宋的开国君主,因为真正的刘裕已经换人了,而眼前的小男孩却将是君临北方的大魏国开国皇帝,这便是历史么。

        “姐姐有点头晕,先回去休息。”福乞儿轻按着脑袋,实在坚持不下。涉珪点点头,“李栗哥哥,麻烦你送下乞儿姐姐。”说着,冲李栗做了个鬼脸。

        李栗的心一颤,晕,这孩子是不是也被穿越了,怎么人小鬼大,似乎什么都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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