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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中书街(129)


戏说中书街(129)

        一二九、宜昌市法院

        1955年在我国是乙未年,也就是农历羊年,春节提前到1月24日,闰三月。那一年的1月,解放军攻占一江山,美国通过台湾决议案;青海果洛连降大雪成灾,国务院调派空军空投粮食和茶叶;2月,国军从大陈岛撤退,民国临时政府在台湾成立;3月,人民银行发行每种券别版面均印有汉、蒙古、藏、维吾尔4种文字的新版人民币,国务院会议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委会。

        不过,对于远在我国内地的湖北宜昌而言,则正是经过了一个湿冷严寒的冬季以后,又迎来一个风调雨顺、春暖花开的春天,金色的阳光又重新开始温暖这座西陵峡口的小城;经过了土地革命、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各项社会改革运动,打倒了那些封建把头、土豪劣绅,枪毙了一批敌对分子,城里开始了轰轰隆隆的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农村则开始推行初级农业合作社,到处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对于处在宜昌老城中心的那条开始叫中书街、曾经叫过忠恕街、还曾经叫过卫东街、后来还是绕回来叫中书街的小街来说,那一年似乎没什么改变,不过就是小街中段的那所原来国民政府的市警察局已经变成了新中国的宜昌市人民法院的所在地,当然那已经是早在1950年的事了。因为要配合运动,刚成立不久的法院审判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案件,为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保障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那个时候,中书街的法院门口经常贴出署名院长王维顺的判决布告,处决人犯的红勾触目惊心;那个时候没有互联网,报纸、广播也很少,于是经常在布告栏处围满看布告的人,很多人都不识字,于是就有识字的人大声将布告内容读出来。

        中书街其实还是有很大变化的,1954年的长江那场大洪水,位于九曲十八弯的沙市江段水满为患,危在旦夕,虽然宜昌也暴雨成灾、城内也进了水,可还是遵照省委紧急命令,将城内那些老街上的青石板统统撬起,连夜装船去支援沙市的防汛,所以,即便是1955年春天的阳光明媚,可中书街上却再也没有那些因为被千人踩、万人踏而磨得光亮却依然厚重结实的石板了。

        位于中书街中段、还处于初创时期的宜昌市法院原来有高高的围墙、还有一个很霸气的黑漆大门,门口还有一对很威风的石狮子。法院的地势比中书街的路面至少高出一米,需要踏着石阶走上去,进门后是一个很大的院子,几排平房就是办公区。开庭的时候,什么人都可以进去旁听,尤其是判决死刑犯的时候,中书街被看热闹的人挤得水泄不通。后来就改变地点,将宣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地点改到铁路坝(夷陵广场),刑场就在旁边的一块空地。再后来,宣判大会虽然还在体育场(夷陵广场)召开,刑场却转移到近郊、靠近火葬场的窑湾里面去了。

        宜昌市法院的大院在1955年的时候除了有许多两人合抱的大树,房屋并不多,除了办公区域,除了法警(那个时候就是公安警察)所在的地方,后面有一个大操场,靠墙的一排平房里住着院长、副院长还有一些法院的领导。每家不过就是一个大房间,没厕所没厨房,好在那个时候,离平房不远处的大操场旁就有公厕,法院有食堂,家里要是有孩子,想自己开个小灶,可以在屋檐下放一煤炉、架一台子,就可以做饭炒菜。

        那所法院在中书街存在了很久,开始的时候不过就是十几个人,除了老法院的留用人员,其他的干部都是二三十岁,所以很有朝气,也很能适应那个时代快节奏、很密集的调查、庭审和判决,除了从当时尚在学院街的公安局或者献福路的看守所(宜昌人俗称101,是看守所的门牌号)用警察押着犯人步行到法院来参加庭审,所有的工作人员出门办事都是骑着自行车。好在当时的宜昌不大,除了老城区,也就是汉宜公路(夷陵大道)以南、九码头(胜利一路)以上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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