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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大书生庄稼人


何冬炎第一次听到上海这个地方,是他10岁的时候。

        那是1973年的秋初,偏远的小山村乍然来了一个小青年,萧瑟冷清的小山村一时间喧闹了起来。

        农村人都爱凑热闹,谁家杀了头猪,养了只狗,总要专门跑到跟前看两眼,更何况还是从大城市来了这么一个知识分子,实属罕见的大事件。

        大人们爱凑热闹,孩子们也图新奇。

        于是,这天放学之后,一听到消息的孩子们,都坐不住了。何冬炎跟着几个稍大点的孩子们,一口气不带喘地跑到小青年入住的地方。

        几个小孩趴在门上,伸长了脖子,探着小脑袋争先恐后往里瞧。

        屋子里的视线不太好,约莫能看见是个年轻的男人,一米八多的个子,身形消瘦,皮肤白皙,鼻梁上搭着一副黑框眼镜,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知识青年的做派。

        “他好高啊。”

        “哇!大城市的人都这么好看吗?”

        何冬炎看得目瞪口呆,他从未见过长得这么精致的人,不是说这人的样子生得有多好看,而是这个人举手投足之间的书生气质,与这个村面朝黄土背朝天养出来的庄稼人全然是不一样的。

        男人正在整理他那一摞子的书籍,似乎是察觉到屋子外的目光,抬头看向何冬炎他们,朝外挥挥手,彬彬有礼地笑。

        几个孩子恶作剧,相互使了个眼色,齐齐伸手朝何冬炎后背一推,然后一哄而散。

        踉跄着进了屋,何冬炎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

        男人朝他友好地笑着,口袋里掏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小孩,吃糖吗?”

        怔了一下,何冬炎点点头,接了过来。当着男人的面,何冬炎没好意思吃,急匆匆地扔进口袋,说了句“谢谢哥哥”就逃走了。

        他一路揣着这个糖果,想着要在一个合适的时刻好好享受。

        可还没到家门口,被哥哥何夏热看出端倪,三两下摸空了口袋。何夏热一点也不客气,撕开糖纸,放进嘴巴,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何冬炎低头闻一闻手掌上残留着的浓郁的奶香味。

        这个如同横空出世般的男人,搅动了整个村,也搅起何冬炎对外面世界的心驰神往。

        没过几天,何冬炎就听到许多关于这个神秘男人的事情。

        说他是上海来的下乡知青。

        说他全名吴明诚,年仅21岁。

        说他拎着一大摞农业书籍,摆了半铺炕。

        说他在田地间给大家讲的历史故事特别有趣。

        说他能把没有猪肉的酸菜炖粉条烧得有滋有味。

        说他带着公社介绍信,只身一人赴往邻村,解决了林木合同纠纷,成为了英雄。

        因为吴明诚的厨房还未搭盖,刚来的几天他只能被分散到农民家里吃派饭。奈何吴明诚人气实在太旺,大家争先抢着要他去家里做客。纯朴的农民把吴明诚当作是远道而来的客人,都拿出家里最好的东西招待。

        一时之间,吴明诚便成为村里炙手可热的香饽饽,三姑六婆争相要给他介绍对象。

        到后来吴明诚自己有了厨房,虽然大家都不算富裕,可家里但凡有鸡肉和猪肉的,都会拿点给吴明诚尝尝。

        而在这些人家之中,吴明诚最喜欢去的,跑得最勤快的,还是要属何冬炎家。

        因为何冬炎的父亲何建国,是个地地道道的知识分子。他原先在云和县委办公室里做些文字工作。20世纪60年代初,因为国家遭遇严重的经济困难,要求大量精减城市人口。何建国积极响应号召,主动提出举家迁移还乡生产,从一个“文书生”变成了“庄稼人”,这才回到了老家,把他的下半辈子人生埋进一片土地里。

        十多年埋在蔬菜和粮食的岁月,让何建国内心更加渴望治愈文化土壤的贫瘠。于是当他听说村里居然来了一个大学毕业的城里人,喜不自胜地邀请吴明诚来家里作客。

        两人一见面,吴明诚斯文儒雅的样子,让何建国仿佛看见曾经意气风发的自己,不禁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感。

        撇开年龄的沟壑,他们也都算是被命运支配的文化人,都是从一座城市迁徙到另一个归处。

        白天上田地挣工分,晚上两人则围着煤油灯谈论诗词歌赋。侃侃而谈,简直就是忘年交,相处得如同同辈的朋友。

        这导致有一段时间,何冬炎都不知该称呼这个吴明诚作哥哥好,还是叔叔好。

        但在村里,有一个人是例外的,她并不怎么待见吴明诚。

        那个人就是何冬炎的母亲祝芳白。

        她对吴明诚的态度,是毫不遮掩的冷淡,甚至可以说是“避之唯恐不及”。

        自己的闺女何春雨看见村里有小姑娘给吴明诚端了一碗菜时,心血来潮也要给吴明诚送点家里酿的米酒,祝芳白面露不悦地拦下了她,冷言冷语道:“自己都吃不饱了,还有心情管别人。”

        离开学堂整整9年的何春雨忽然开始练字看书,关注起“大仲马”“维克多·雨果”“巴尔扎克”“列夫·托尔斯泰”。祝芳白更是毫不留情地给自己女儿浇了一盆冷水:“上学的时候抱着书都能打瞌睡,这会儿就能看出个花儿来了?”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人家是上海来的,和我们这些小山村的人不一样,他是迟早要回到那个大城市的,到时候你哭都没地儿去了!”

        毕竟是母亲,一下子就戳破了女儿怀春的心思。

        何春雨懵懂的还未发芽的情愫,就被横亘在面前的现实打破。

        家里没人敢忤逆祝芳白的意思,何春雨只好小心翼翼地避开和吴明诚的距离,遇到吴明诚的时候总是绕着路走,碰见他问话也匆匆忙忙乱答一通就跑开。惹得吴明诚倒有几分不明所以了。

        连累着何冬炎,也不敢再多往这个大哥哥家里跑。

        日子轻飘飘地流逝着,祝芳白原以为这个细皮嫩肉的小青年待上几个月就会因为吃不了苦闹着回家,倒是没想到吴明诚的适应能力蛮强,很快融入了岱山生产大队的生活。

        不过眼见自己女儿那把火被浇熄了,没有和吴明诚过多的来往,心里渐渐也安定下来,她对吴明诚的态度也就不再那么刻薄。

        小姑娘家的,这个年纪最容易感情用事,她做母亲的可不应该多操心点儿。

        祝芳白没有想到,一年之后,她会将这个自己曾经不屑一顾的小青年,当做人生的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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