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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骑士团出征


  将月光女神殿的事放在一边,洛斯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安排。

  现在80万亩麦田已经耕种完毕,10万亩药田也接近尾声了,接下来就是全力将玉米和土豆种完,至于魔药种植自然有德鲁伊霍恩带队负责,需要人手并不是太多。

  所以,另一件事就必须尽快提上日程了。

  骑士团成立现在已经快一年了,无论是和战马的磨合、骑术训练还是骑士武器装配的熟悉全部都已经结束了,而且骑士团战术训练也进行了大半年时间了。

  但是,即便再怎么训练,如果没有经过鲜血洗礼,磐石骑士团仍然摆脱不了新兵的帽子。

  现在春天到了,不仅仅所有的野兽都出来猎食了,兽人也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丝毫不敢对领地有窥欲之心的狗头人最近频频出现在堡垒村附近,虽然没有发动袭击但是其对于斯坦领的窥探的态势已经昭然若揭。

  不管狗头人窥探的目的是什么,骑士团需要练兵,再加上狗头人是斯坦领的死敌这一条。

  所以斯坦领第一骑士团,磐石骑士团都必须出动给予这些贪婪、残暴的家伙一个血的教训。

  当然,洛斯也是被没有经验值可用的日子快逼疯了。

  无论是学习技能还是提升德鲁伊、武者等级又或者是整合优化各类知识都需要大量的经验值,现在他的经验值都不足三位数了。

  第二天一大早作为骑士团名义上的团长,洛斯穿着土黄色全身骑士板甲,腰挂雷光闪之刃,一手提着头盔稳稳的站在青云背上出现在马场,那里全副武装的两百名骑士正列队等候着他。

  除了托马斯、丹尼斯和洛斯是同样的板甲,其余所有的骑士都身穿着紧密的链甲,头戴带有面甲的头盔,手持三米长的骑士长枪,旁边还挂着两米长的双手骑士大剑,黄骠马同样也身披着链甲、面甲可谓武装到了牙齿。

  但是那贵的令人发指的价格也让洛斯现在想起了也心中直打哆嗦,每个骑士的一整套装备三千金币,他们三人的一万金币,为此他有整整欠了威尔逊爵士50万金币的高额贷款。

  说实话这一整套都是一阶的装备是这些普通武者奋斗一辈子也买不起的神兵利器,这是能够作为传家宝祖祖辈辈传承下去的。

  据布鲁调查都说其他男爵领的骑士团除了战马的披挂和骑士的双手大剑是一阶装备,其他的都是普通铁匠打制的普通武器,一个骑士只需要一千金币就能武装起来。

  洛斯很明白其他领主的做法,最珍贵的东西是战马、其次是装备,最后才是那些骑士。

  因为即便是普通的能上战场的战马也价值五千金币,而且还有价无市,基本上损失一匹就少一匹,所以战马的保护必须要到位,甚至一些严苛的领主,会惩罚在战场上战马死亡自己却活下来的骑士。

  最不容易损坏的骑士大剑是可以重复利用的,骑士死亡了交给另一个骑士照样能用。最后的骑士则是最不值钱的,领地上那些想建功立业获得身份的领民战士甚至愿意用亮晶晶的金币够买一个能加入骑士团的名额。

  洛斯可不这么想,他要做就要力所能及做到最好,而且他更明白养活五个能战老兵用的钱比培养一个新兵用的钱可少多了。最关键的是他的内心深处无法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当做是工具或者一个数字来对待。甚至他还在想等有钱了给所有的骑士都装上最好的板甲。

  不过,打仗就是打钱这句话一点儿都没有错。武器、装备,加上训练时人吃马嚼的大量肉食、草药,要知道他们可都是武者和魔兽,吃普通的食物根本不足以支持高强度的训练,这些全部加起来每天的消耗也是一个恐怖的数字,斯坦镇的财政因为他们直接持续保持着高亮的赤红色。

  要是这一次不能打出足够的战绩并且搜刮足够的战利品,托马斯和丹尼斯两个家伙肯定要倒大霉了。

  洛斯站在青云背上,没办法原本他也想骑着大黄蜂和骑士团一起出征,结果来到马场竟然发现大黄蜂这家伙竟然足足胖了三圈,成功夺得斯坦镇第一吃货称号的它成功将这一名号的特性发挥的淋漓尽致。

  现在马场异常安全,马群也不需要它去管理,主人又不常来,其它人也管不了它这个斯坦镇唯一三阶的魔兽,大黄蜂自然每天都是吃了睡睡了吃,唯一算得上消遣的就是用自己不屑一顾的眼神看着青云和托马斯几个疯狂的虐待自己。

  原本神骏的黄骠马此时已经彻底胖成一个球了,肥大的肚子甚至将半截腿都包裹住了,全身都是松松垮垮的肥肉,而且还是一走三晃的那种。

  洛斯再次斜了一眼大黄蜂,示意青云往前走,同时大声说道:“骑士们,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经过大半年的训练,现在是时候让我们见证你们训练成果的时候了。

  现在,根据堡垒村的汇报,不安分的兽人已经将窥欲的目光转向了我的领地,你们的家园。

  你们,拥有着斯坦领最好的武器、铠甲!你们是斯坦镇、是我手中最锋利的长剑。

  告诉我,对于那些胆敢对我的领地,对你们的家园打主意的肮脏的杂碎们。你们应该怎么做?”

  “碾碎它们!碾碎它们!碾碎它们!”

  骑士们高举着手中的长枪大声吼着。虽然仅仅只有两百人,但是恢弘的声音,震天的气势却丝毫不亚于千军万马。

  “很好!”洛斯满意的笑着说道:“这一次我将亲自带领你们踏平兽人的部落驻地,彻底杀到他们不敢对斯坦领生出一丝不好的念头。

  你们能做到吗?”

  “能!能!能!”

  “碾碎它们!碾碎它们!碾碎它们!”骑士们再次大声吼道。

  满意的点了点头,洛斯回头将目光落在大黄蜂身上,语气平淡的说道:“这一次你也随军出征,而且你要拿出你作为三阶魔兽的尊严,每一战必须冲锋在第一位。要是有任何一人超过了你,哼哼~”说着洛斯眸子中闪过一丝冷光,手中多了一根三米多长手腕粗细的鞭子。

  在青云幸灾乐祸的笑容中,大黄蜂激灵灵打了个冷颤,晃着一声肥肉颠颠跑到最前面引路。

  洛斯扶额苦笑一声,然后严肃起来大吼道:“从斯坦镇前绕过,目标堡垒村出发!”

  “轰隆隆”骑士团开动起来,密集的马蹄踩得地面都开始震颤起来。

  此时洛斯又发现一件尴尬的事情,原本他穿着板甲是想骑着大黄蜂保持和骑士团一致的,但是看到大黄蜂后他就完全放弃了这个念头。

  青云的后背太宽阔自己根本不可能跨坐,但是穿着板甲也不能盘坐啊。

  可是,自己要带领骑士团出征总不能就这样傻傻的站着吧,又或者躺着?

  “都怪这好吃懒做的大黄蜂!我~~”洛斯恶狠狠的想着,同时扬了扬手中的鞭子,大黄蜂感觉到身后一股寒意袭来,夹了夹尾巴跑的更快了,不过这样一来它身上的肥肉就晃动的更欢快了,而洛斯看着也更加郁闷了。

  就这样,斯坦领第一也是唯一的骑士团第一次出征本应该雄赳赳气昂昂,引来每一个看到的领民的惊叹和羡慕。

  结果现在呢,骑士团最前面跑着一个不停晃动的大肉球,身后则是站在牛背上一脸肃容的领主大人,而且身后托马斯及骑士们憋笑的声音让洛斯更加恼火,最后只能呵斥一声:“绕道,避开所有的村镇以最快的速度前往堡垒村。”

  大黄蜂听到洛斯冰冷的声音顿时一个激灵,直接运用魔力瞬间掉头,快速的向前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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