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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收


  因为这丫头异于常人的脑回路,对感情又迟钝,他都不好意思直接对开口,对她说,“我心悦你”,生怕一旦开了口,惹来她的逃避,进而疏远他,到时候他们连朋友都没得做了。他只能逮着机会就旁敲侧击,试探她。谁知这丫头却如此直白,害得他毫无心理准备,被噎得不轻,反而心虚起来。

  见王应辉这古怪的神色,叶晨曦这货又还说:“看你这德性,我是那么经不起打击的人呢?实话说我也不会怪你的。”

  “我……”

  叶晨曦又摆摆手道:“行了,与你开玩笑的。你也别当真呀。”她认为,王应辉也不可能与她产生男女方面的喜欢,因为她知道,男人嘛,越是身份高贵的天之骄子,越不愿另一半过分争强好胜,反而喜欢小鸟依人,处处以他为天的那种女人。她虽然长得好看,却是活脱脱的女汉子一枚,古往今来,女汉子当中,又有几个能得到男人的喜欢?

  王应辉见她笑嘻嘻的脸,确确实实只是随口一说,而非故意试探他。想着自己刚才的紧张,心虚,还有尴尬,而当事人却什么事都没有,忽然又心疼起自己来。于是报复性地道:“要是我真的心悦你呢?”

  叶晨曦抬头,毫不当回事地道:“那证明你眼瞎。”

  王应辉盯着她,加重语气:“晨曦,我是认真的。”

  这下子轮到叶晨曦惊呆了,她赶紧抬头,看着他,一副被雷劈的模样。

  王应辉认真地看着她,极为认真地说:“晨曦,真让你说中了,我心悦你。”

  仿佛天门中开,有千万吨的巨滔从天而降,全拍打在叶晨曦身上,击得她溃不成军,不知所错。

  叶晨曦心头咯噔一声,她再是情感白痴,却也知道,眼前的男人确实不像在开玩笑,他是认真的。这个认知冲击得她张口结舌,手足无措。因为王应辉深邃的眸子认真地盯着自己,再也没了嘻皮笑脸和玩世不恭。叶晨曦心头怦怦直跳,脑袋有片刻的空白,平时惯有的牙尖嘴利,也时舌头仿佛打了结,怎么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你肯定是在说胡话……不对,我现在应该在做梦,太可怕了,居然梦到有人向我表白……什么眼光啊这是……”叶晨曦喃喃地说,闭了眸子,就要睡觉。

  王应辉深吸口气,上前两步,双手握着她纤细的肩膀,并重重摇了摇她,说:“是不是在做梦,掐下你自己不就得了?”

  叶晨曦果然就掐了下,说:“没有痛觉,我果然是在做梦。”

  王应辉哭笑不得:“你掐的是我。”

  叶晨曦如扇子的睫毛颤了颤,仍是没有睁开眼。

  王应辉却由不得她逃避,说:“逃避也没用。你还是睁开眼睛,面对现实吧。”看着她比自己还紧张还鸵鸟的模样,忽然心中大定,原来直接说出来比藏在心里、拐弯抹角来得舒坦多了。瞧她这般模样,长长的睫毛颤危危地抖动着,双眸呆滞,带着惊慌失错,双唇微咬,目光四处瞟射,就是不肯看自己。这副受惊的小白兔模样,反而让他增强了信心,越发的心痒难耐,于是大着胆子,低头,亲上了让他梦寐以求的红润双唇。

  叶晨曦惊呆了,此时的她,完全不知该如何反应,叶晨曦脑袋轰隆隆作响,变得一片空白。

  她不料王应辉居然如此大胆,没经她同意就敢吻她。

  叶晨曦总算回过神来,赶紧一把推开他,却没有推得动,不由气急,抽破天在手,拍在王应辉的脸上。抽破天是用五千年份的庚金石制作,坚硬无比,王应辉没有防备,被拍得半边脸火辣辣的,钝钝的麻麻的痛,不得不放开她。

  他一边捂着自己的脸,一边看着拿着绣花鞋气急败坏地瞪着自己的叶晨曦。

  “混蛋,竟然敢占我便宜。”叶晨曦抽开他还不过瘾,又继续抽他。

  王应辉不敢还手,只得伸手臂去挡,双臂被打得痛入骨髓,赶紧往后退去,并求饶道:“姑奶奶,我只是心悦你,一时情难自禁。”

  “闭嘴。”叶晨曦凶巴巴地吼道,见他逃开,也没再追,只是拿着绣花鞋,指着他道,“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王应辉一边揉着被打的手臂,一边说:“晨曦,我是真的心悦你。我想娶你,我们做道侣可好?”

  “闭嘴,谁要与你做道侣?”叶晨曦凶巴巴地吼道,“你这个混蛋,我拿你当好朋友,你居然趁机占我便宜,太过分了。”

  王应辉苦笑:“我从来没有当你是朋友。”

  叶晨曦气道:“好啊,原来你一直狼子野心,我真是看错你了。”拿着绣花鞋又要抽他。

  王应辉赶紧道:“我心悦你,想与你做道侣,哪有什么心思当你是朋友?”

  叶晨曦高举绣花鞋,抽他不是,不抽也不是,脑子一片混乱。

  王应辉又趁机说:“晨曦,你也别忙着生气。我是真心心悦你,刚才吻你,真的只是情不自禁。你若真的恼我,等出了密境,我任你收拾好不好?”

  一说到密境二字,理智也回归到叶晨曦脑海,下意识地看向旁边地幽灵口袋,这一看不打紧,立即关叫出声:“幽灵冥虫。”一个箭步扑了过去。

  王应辉反应也不慢,赶紧扑了过去,原来,幽灵冥虫不知何时已飞了出来,往外头飞去。幸好他们一先在洞口挂了特制的口袋,虽然不能把洞口全部遮住,却也捉了不少幽灵冥虫。只见这些冥虫,一接触口袋,就自动钻进口袋,无论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虽然也有不少漏网之鱼,但人也不能太贪心,就这口袋里装的冥虫,也足够他们欣喜了。

  二人手忙脚乱地打开口袋,企图捉到更多的冥虫,那些漏网之鱼,也只能由着它们了。这些冥虫个头不大,也就成年人食指粗细,背上有两个透明的翅膀,就与普通的毛毛虫差不多,只不过颜色呈黑灰之色。在正常的光线下,也只有淡淡的轮廓,看起来带着透明之色。

  幽灵冥虫成群结队地往口袋冲来,叶晨曦目测估计,少说也有七八十只。一只就能换取五十年寿命,十只就能换取五百年寿命,七十只,就是三千五百年寿命……

  越想越美的叶晨曦忍不住喜笑颜开。

  ------题外话------

  我太佩服自己了,差点被老三气得快晕掉的我,居然还有力气爬上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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