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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另一个主角与生物编辑器


就在马笔和老白忙着写小说时,远在不知什么地方的李志,终于是彻底融合了前蚁后的力量。

        不过他所继承的力量只有前蚁后的八成。

        之所以这样也是有原因的,前蚁后得了机缘,也就是李志身边的透明晶块。

        由此前蚁后诞生了高级智慧,凭借本能修出了精神力。

        但为了抵御强敌,前蚁后爆发出所有力量,打出了不完善的一招攻击。

        说起来,前蚁后还是死在自己手上的。

        那一招的确是击退了敌人,但它的灵魂也因为受不了强烈的震荡而破碎了。

        本来就破碎的灵魂,还能让李志继承八成力量已经很出乎人意料了。

        只能说前蚁后根本没有开发出它的全部力量。

        通过记忆,李志了解了一切的前因后果。

        前蚁后的敌人不是别的,而是它的孩子。

        不知为何,明明前蚁后都有高级智慧,但它的孩子却没有完整继承下来。

        虽说比起基本上相当于没脑子的普通蚂蚁,它的那些“公主们”要强得多,基本上能赶上几岁儿童。

        但问题是这智慧并不能长久保持。

        在婚飞并分巢后,那些新蚁后的智慧就开始急剧下降。

        这时候,它们想到了母亲巢穴的透明晶体。

        最开始它们并没有想着攻击母亲。

        拥有简单智慧的它们本能的对赐予了它们生命的母亲充满感激。

        它们有部分成功的找到了晶体,但遗憾的是,都不是透明的。

        蚁群因晶体都进化出了神奇的能力,可蚁后的智慧并没有因此而保住。

        在绝望之下,几乎所有蚁群都选择了进攻母亲的巢穴。

        虽然前蚁后的蚁群已经发展了好些年,数量庞大。

        但它那些孩儿的数量有点多,还有三个拥有神奇能力的蚁群。

        一个能发出电火花,能让蚂蚁短时间麻痹;

        一个能喷小火球,砸到身上一两次都不会有什么问题,但蚂蚁那纤细的腿可受不了,瞬间就会被烧断;

        一个能够口吐冰针,穿透力强劲,能一击刺入兵蚁的脑袋。

        在联合攻击下,前蚁后的蚁群被打得节节败退,不久便攻入了蚁后的房间。

        无奈,前蚁后只能冒死发出席卷整个巢穴的攻击。

        结果嘛,就是敌蚁退去,前蚁后挂了,李志来了......

        上述所说有一半都是李志根据前蚁后的记忆推测的,毕竟那些新蚁后又不会说话,鬼知道它们到底因为什么打过来的?

        但李志有九成九把握是透明晶体的原因,因为攻打蚁巢的时候那些新蚁后也来了,就在巢外。

        它们的行为中一点也没了婚飞前的机灵劲。

        可惜前蚁后虽然能够通过精神力观察到它们,却因距离太远杀不了。

        绝大多数兵蚁的死亡让新蚁后们退去了。

        但李志并不能推测它们下次什么时候来。

        也许被打怕了,很久都不会再次进攻,但也可能智慧彻底归零,什么都不管的冲过来……

        在危机不知何时到来的情况下,李志却并不是很担心。

        要说为什么,他精神世界里的金太阳就是保障!

        在前蚁后记忆中发现进入精神世界修炼的方法后,李志便迫不及待的进去了。

        他怕再不进去,自己就要变成神经病。

        也许是前蚁后残魂的影响,李志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思维,时不时的就会不知道偏到哪去。

        进入精神世界后,他发现情况的确很糟糕。

        明显能看出来属于一个半人半蚁状生物的碎片嵌在自己灵魂上面,还在缓慢的融合当中。

        李志根本来不及注意到旁边那碍眼的金太阳,也来不及思考为什么蚁后的灵魂会是半人半蚁的模样。

        他只注意到,自己灵魂的模样正在出现蚂蚁的特征!

        来不及多想,立马按照前蚁后记忆中的原始修炼方式,开始主动吸收前蚁后的残魂。

        金太阳是在他吸收得差不多的时候才注意到的。

        在前蚁后的记忆中,精神世界可没有这玩意儿。

        很大可能是自己带来的。

        怀着好奇他试着触碰了金太阳一下。

        瞬间,有关金太阳的信息就出现在了他的脑海。

        这是一团功德!

        知道金太阳功能的瞬间,李志就想到了虫族。

        当然,他并没有立即许愿让自己成为主宰,而是继续吸收前蚁后的残魂,顺便思考到底要什么金手指。

        穿越前,他正在上大学生物专业。

        选择这门专业不是为别的,只是因为从生物技术方面,是他认为的以目前科技最有可能实现永生目标的途径。

        只可惜他越是学习,就越是感觉永生的遥不可及。

        也许以后能够实现,但在他的有生之年,基本上是不可能了,基因改造技术的发展时间还太短。

        他喜欢虫族也正是因为虫族可以随意吸收其他种族的基因,改造自身,创造新物种!

        现在这团金太阳正好可以实现他的愿望。

        直接成为虫族主宰还是算了,他想要的是那种改造创造生物的过程。

        况且还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虫族需要的晶体矿和瓦斯矿呢,万一没有岂不抓瞎?

        若是要成为主宰的话,还需要改变虫族的食谱。

        既然要改变,何不多改一些?

        这时候他就想到了在他高中时候所幻想的一种金手指。

        可以吸收其他生物的基因,并从宏观上加以改造,还可以直接看到最后会出现的成果。

        这也就解决了生物知识不足的尴尬。

        毕竟就目前的技术,就算把能够永生的生物摆在面前,也没人能够凭其永生。

        思考了这么久,李志终于是下定了决心,就要这个了!

        灵魂触摸金太阳,说出了自己的所求。

        末了,他还加了一点——能够直接改造自身。

        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即使以后可以通过其他创造的物种间接改造自身,但目前的困境却是急需自身的改造。

        毕竟李志并不能肯定自己有足够的发展时间。

        所以将自身改造得足够强大,至少拥有逃跑的能力是很重要的。

        说完要求过后,金太阳就开始了剧烈的荡漾,然后急速缩小。

        其实李志是有点虚的,这么多的要求,万一功德不够怎么办?

        好在没过多久金太阳就彻底变成了一颗透明圆球。

        又变幻了几下,圆球便瞬间射入了李志的灵魂,与他融为了一体。

        嗯,这也是李志的要求。

        这是独属于他的能力!

        瞬间,关于这个能力的使用方法就传入了李志脑海。

        与他要求的一模一样,更关键的是,他设想中关于能源的一点完全实现了!

        在他看来,改造物种最方便的就是直接改造受精卵。

        这意味着只需要改造一个细胞。

        同样的,如果能力完美具现的话,改造基因这种属于分子层面的操作,并不需要多少能量。

        不过是断开一些化学键,移动一下基因片段,能要多少能量?

        要说多,还是改造自身。

        全身难以计数的细胞都要改造,这需要的能量可就不是一点点了。

        能力很完美,他一顿饭的能量就可以改造不知道多少粒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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