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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入秦混饭


          一座茅草房,夏季来看的话,显得有些荒凉贫瘠。

          可在冬季,房顶上覆盖一层白雪皑皑,和远处的雪景遥相呼应,自然而然的融入了银装素裹的世界里。

          临近跟前,是一扇木门。

          锵锵锵…

          敲门的那几下,元正的心里起伏不定,他以前大概也没有想到,会在年关将近的日子里,来到异国。

          渭河没有清平江那般浩荡,可胜在绵长。

            大秦的气候,入冬就是入冬,寒冷入骨。

            约莫过了半刻钟,一位老汉打开了木门。

            老汉皮黑黝黑,一脸沧桑,裹着一声兽袍,看其样子,应该是熊皮所缝的。

              手里端着一碗面,面很宽,元正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这大概就是大秦鼎鼎大名的裤带面了。

              这里荒无人烟,只有这一户人家,并不存在炊烟渺渺的村庄。

              老汉大概是很久没有见过生人了,一脸木然的看着元正,说道:“看公子的打扮,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孩子,怎么来这种地方了。”

              说话的时候,还看了一眼跟随在元正身后那匹黑色的高头大马。

            元正柔和说道:“我来自于咸阳,跟着父亲他们秋日狩猎,四处浪荡,一时贪玩,和父亲他们走散了,这才流浪到此地,不知可否在这里混一顿饭吃。”

          元正的肚子是真的有些饿了,本来想找一家客栈,但他自己离开秦岭,朝着大秦而来,不知不觉间就跟着渭河一路往上,然后便来到了此地。

          老汉让开一条路,说道:“进来做吧。”

          进入屋子里,当下就被炉火的温度涌来,元正的心里生了一丝暖意,刚架了柴火,火坑里的火燃烧的不是很旺。

            侧面有一间小灶房,一口大铁锅,里面还有着面汤。

          元正感谢道:“多谢老人家的招待。”

            老汉平静道:“山野人家,不存在招待不招待的,我倒是好奇,听公子的口音,不太像地地道道的老秦人,敢问公子是做什么差事的?”

            元正淡然应道:“父亲在大魏和大秦的边界苍云城开了一家客栈,我也常年在大魏境内和魏人打交道,沾染了一些大魏口音,老伯能听出来,我也很意外。”

              老汉笑了笑,问道:“你能吃多少?”

          元正看了一眼灶台旁边摆放的碗筷,那口碗真的是很大,比人头还要大,简直就是一口小锅。

          柔和道:“这么大的碗,我也只能吃一碗面了。”

          老汉几口吃完了自己碗里的裤带面,这才接着去给元正下面

  。

          火坑里的火逐渐旺了起来,元正烤火的时候,很安分,没有添柴,静静的等着老汉给自己下面吃。

          不多久之后,老汉就端了一大碗面过来了。

            传说中的裤带面,元正是第一次见,拿起筷子嗷唠了一口,香味刺鼻,面条劲道入味。

            老汉在一旁说道:“看来公子是真的饿了啊,我这里可以招待公子,可是公子的坐骑,我就没办法了,入冬了以后,不久之后,就会大雪封山。”

        “想要给你的坐骑找口吃的,不太容易了。”

          在秦岭深处养成了食无言寝无语的习惯,也导致元正在吃饭的时候不爱说话。

          直到将一大碗面吃完的时候,元正才应道:“无妨,这匹马喜欢吃肉,渭河里有鱼,带会儿出去给他抓些鱼上来吃就行了。”

          老汉愣住了,吃肉的马儿,还是头一次见。

          不过看那黑马油光水滑的,也的确像是一头吃肉的马儿。

          元正吃完,放下碗筷后说道:“这里荒无人烟,老人家一个人在这里住着?不寂寞?”

          老汉也不着急去收拾灶台上的残局,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人,说说话也好。

          言道:“那也没办法啊,我一个人守着渭河,没事儿可以钓钓鱼,去远处的山里打打猎,一个人的日子也能过活,在这里没有是非,也不用看官差的脸色,寂寞归寂寞,可也自由舒坦。”

            元正问道:“老伯家里几个儿子?”

          老汉言道:“三个,都是当兵的,说是在战场上杀一个甲兵,就可以得到一大笔银子,还能当官,一股脑的扎进军伍里面,也不肯出来了。”

          秦人尚武,寻常百姓唯一的晋升之路,那就是去当兵,杀人。

          至于秦国的寒门学子,也要去走当兵的路子,肚子里有点墨水,可能在军营里面还能混一个好差事。

          在秦国而言,不存在寒门难出贵子这条定律,只要你愿意当兵,敢杀人放火,出人头地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不像是大魏,寒门还真的就是难出贵子,古老的世族,压迫着寻常百姓,庙堂之上,但凡有什么好差事,都是豪门世家里的崽子的囊中之物。

              陈煜叔叔当年就是一个穷酸秀才,也是走了当兵的路子,才成了闻名天下的大军师。

              元正应道:“眼下来看的话,尚无战事,我大秦和大魏之间,早晚都会有一战,可不管怎么看,也到了七八年以后了。”

              老汉拢了拢火坑里的柴火,一根木柴被烧的红彤彤的,还冒着烟,显然还没有烧透。

            “打仗这种事情,我年轻的时候也想

  过,想当年,也想给自己混一个好前途,可是点子太背,遇到的不是老油子,就是敌军的精锐,人是一个都没有杀到,反倒是差一点被敌军给斩杀了。”

            “回想起来,当初去了十九个弟兄,就我一个人还活着了,守着这漫长的渭河。”

            “我也不指望我那个三个儿子能杀人当官,别到时候死完了就好,起码也得活一个下来,找个媳妇,来给家里传宗接代。”

            “最好啊,三个儿子一个都不要有事,对的起家人,对的起大秦就好。”

            说这话的时候,老汉自己心里都没底,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事情。

              一旦打仗的话,肯定是要死人的,别人家死的也是儿子,自己家死的也还是儿子,细说起来,都是父母亲等着儿子从战场回来,不指望带着啥赏赐军功,活着回来就好。

            向老汉这样的老人还有很多,元正想起了李尘和李鼎养伤的那个农家院落,那个老伯,怕也是年年过年,都是自己一个人过。

            老汉好奇问道:“说来惭愧,当初我跟着军伍去过大周境内,但可没有去过大魏,苍云城到底是个啥样子?给我说道说道呗。”

            元正自己都没有都不了解苍云城,只是记得师姐单容曾去过苍云城,解决了一些私人恩怨。

              胡诌说道:“交界处,永远都是鱼龙混杂,有我们大秦的谍子,也有大魏的谍子,有些时候可以坐在一起吃吃喝喝,有些时候,就是短兵相接。”

            “那里还算是繁华,搞盐铁生意的人很多。”

            “可基本上每天都在死人,也每天有人去那里。”

              老汉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道:“银子和金元宝这两个东西,永远都是最害人的东西啊。”

              元正道:“那可不,三月之前,我们从苍云城返回咸阳的时候,都遭遇了一场暗杀,死了三个伙计,虽然把仇给报了,可心里也难受啊。”

              老汉已然知晓元正差不多是来自于官府里的,家中长辈都是吃俸禄的。

                元正提议道:“快过年了,怕也得囤积一下大肉才行啊,我看你这里也有长弓,不如我陪着老伯你去山里看看,搞点过年的年货。”

            冬季是打猎最好的季节,没了树叶遮挡,山林里的猎物,也不容易躲避隐藏,皑皑白雪的山里,猎物也跑不快。

              有个年轻人帮忙,老伯心里自然来了劲头。

            “行,我先把碗筷收拾了再说。”老伯立即起身,去了灶房里洗刷锅碗。

                元正走出屋子,那匹黑马很安分,没有化作万里烟云照的样子,外面的雪,是越来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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