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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救了一个姑娘?


定下去京城后,林家的人都忙于准备行李,除了林皓尘。林氏那是不会让林皓尘操一分心。她事无巨细的打点林皓尘的衣物行李,小到袜子,大到被子。

        一想到心肝孙子就要走了,林氏恨不得把林皓尘栓在裤腰带上。从早到晚,但凡林皓尘不在她眼前,她就会问:“尘哥儿呢?”

        林氏还担忧他在京城水土不服,忍痛让李嬷嬷一家三口都跟着去照顾他。毕竟李嬷嬷自小奶大他,总归比旁人更用心。

        而林皓尘想着虽然林氏有些举动过分了,但对他是掏心窝子的疼爱。他两辈子为人,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坚定的爱,也就不舍得打断了。

        前世,他奶奶被他的赌鬼爹气得几次住院。可她临死之前还要林皓尘发誓,不会生赌鬼爹的气,以后会善待赌鬼爹。那时,林皓尘才看清,原来奶奶照顾他,是怕她儿子老了没人养。

        如今,林皓尘获得林氏的百般疼爱,他既享受又愧疚。若是老太太知道她最疼爱的孙子……每次想到这里,林皓尘就打住。他暗叹,多想无益,自己总归会考取功名,到时一并报答林氏。

        如此过了五天,一切准备就绪,他们终于启程去京城了。出发前一日晚上,林氏特意将一个黄符挂到他脖子上,悄声说道:“尘哥儿,好好戴着这个符,将来若遇到解决不了的难事再打开它。”

        林皓尘吃惊的摸着黄符,这是什么神展开?戏文里一般演到这里,后面必有身世反转,他脱口而出:“我该不会不是我爹娘亲生的吧?”

        林氏轻拍他肩膀,“你这孩子,说什么傻话?”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这个符是存根和信物。你拿着它到天奇钱庄可以领出一千两银子。”

        林皓尘瞠目结舌,觉得脖子有千斤重。他这几日跟着林氏了解到,林家一个月的入账是大概是二十两。林氏这是把多少个月的收入给他了?他数不出来,但知道一定是很多很多个月。

        他想把黄符摘下来还给林氏,却被林氏按住手:“尘哥儿,戴好它,千万不能离身。”

        林氏又拿出几件里衣,指着衣服胸口的位置道,“这里面都缝有银票,每件一二十两不等,一共二百两。你留着自己花,不用告诉你二叔他们。”

        末了,林氏递给他三个荷包,每个荷包都装着不少碎银。她搂着林皓尘道:“奶奶的心肝儿,你去到京城可要好好的。”

        林皓尘之前觉得林氏甚是肉麻。现今想,林氏可不就是把自己当心肝疼吗?他也不由得抱住林氏。

        翌日,林皓尘一行人四辆马车出发。此次出行,全赖二叔林信打点。他曾几次到府城考秀才,对出远门颇有经验。他先是到车马行雇了三辆马车,又找到商队同行进京。

        眼下,他们停在县城门口,等着与商队汇合。

        清晨的城门口,全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你挑担我推车,排着队进出城门。林皓尘跳下马车,仰头望去,只见城门中间挂着一副褪色的牌匾,他竟只认识中间的“工”字。

        林皓尘为原主的智商摇了摇头,转头看到贴在城墙上的寻人告示。告示上只有一个小童的头像,画中的人梳着小髻,五官周正,约莫八九岁的模样。

        他凑热闹看了一眼,就回自己的马车休息了。他有一辆单独的马车,是林氏怕他在路上累着,特意给他准备的。里面有一张小榻,他勉强可以躺下。

        然而,林皓尘怎么躺都不踏实,他想起了那个看不懂的牌匾,起身翻出《三字经》来看。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看书,之前一直被林氏拘在身边,他心里也排斥,故而一直没有看。他念道:

        “人之刀,生本x。生相近,白相袁。苟不x,性乃x。”

        短短的一段话,自己竟有泰半的字不认识,连猜带蒙还读得狗屁不通。

        林皓尘一下子心凉了,他知道原身不学无术。只是这几日他在林氏的吹捧、众人的厚望下,曾有几分侥幸的想,也许原身没有那么差。

        现下,他终于认清自己是奢望了,原身启蒙六年了,还认不全《三字经》第一页。林皓尘烦闷的望着屋顶发呆。

        不知不觉,马车转动起来了,原是商队到了,他们随之出发了。

        转眼过了三日,车队准备到达府城。二叔林信找的商队颇有经验,他们白天赶路,晚上投宿客栈或驿站。

        林皓尘自那日被打击后,反而激起来了那股不服输的劲。他白天在车上看书,遇到不懂的字就拿去问林二叔。晚上回到客栈再复习一遍。

        第二天他回想前一天看过的内容,还能记住一成多。林皓尘略感安心,虽然收效甚微,总算有进步了。只是原书的字,写得歪七扭八,实在不忍直视。他又给自己增加一项练字的任务。

        傍晚,到客栈安置好后,商队的首领陈叔举着手心里的一个物件,得意的说:“今天给你们开开眼界,这叫怀表。就这小小的玩意,要用一车茶叶换。”

        林皓尘当然知道那是怀表,他凑上前去,可是根本看不懂。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表盘上的东西分别代表什么。

        他前世每日都要看几十次手表,现在竟然不会看了。这比不认识《三字经》更让他挫败。

        就像一个曾经的游泳冠军,他熟习所有的游泳动作,然而当他掉入水里,身体却被禁锢住,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水没过自己的口鼻。

        那种无边的绝望……林皓尘感到前所未有的沮丧。

        翌日,清晨的客栈人来人往,林皓尘和二叔他们坐在大厅用早饭。林皓尘甚是消沉,连吃早饭都没胃口。

        他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发呆,李嬷嬷四岁的小女儿林燕戳了戳他的手臂,悄声说道,“那个姐姐好奇怪啊。”

        顺着她说的方向看过去,林皓尘只见一个妇人揽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女孩,刚从二楼走下来。那女孩穿着粗布衣裳,形容憔悴,脸色蜡黄。她身体似乎很差,走路虚浮无力。

        林皓尘盯着那女孩的脸,总觉得有点有些面善,她的五官似曾相识。那女孩似乎有所察觉,朝他的方向看过来。

        两人的眼神刚对上,走在她身后的胡须大汉,伸手推了她一下。那女孩一个踉跄,眼看就要摔倒,她旁边那妇人牢牢扶住她,暗暗瞪了她一眼。

        林皓尘觉得这三个人有说不出的古怪。他低头问林燕,“你觉得哪里奇怪了?”

        林燕羞赧的说,“她的脸和脖子那么黄,可是她的手掌却很白。”林燕小人儿,视线刚好能看到那姐姐的手,比她刚才吃的大白馒头还要白。

        一语惊醒梦中人,林皓尘终于想起在哪里见过这个女孩了。

        在县城门口!准确的说是城墙贴的那张寻人画像。如果眼前的女孩皮肤变白,那就与画像上的人一模一样了!只是,她怎是女孩呢?

        此时,那胡须大汉已退房结完账,一行三人向大门口走去。从背后看,那女孩步伐拖沓,几乎是被左边的妇人拖着走。那胡须大汉十分壮硕,像头熊一样挡在女孩的右边。

        一般人会以为是女孩生病的原因,但林皓尘发觉那女孩每次抬腿都会稍作停顿,走得极为不情愿,似在拖延时间。

        眼看他们就要走出客栈了,林皓尘急中生智,一个箭步冲到那女孩面前,一边伸手,一边佯装激动的叫喊,“燕姐姐,是你吗?你为甚不回家,我们找你找得好苦啊。”

        林皓尘暗想,若这三人真的没有鬼祟,那他就道歉当自己认错人了。

        可那女孩尚未来得及反应,就被旁边的妇人一把扯开。另一旁的胡须大汉推了一把林皓尘,如凶神恶煞般,“小子,毛都没长齐,就敢调戏良家妇女!”

        林皓尘被推得差点摔倒,两个堂哥跑过来扶住他,二叔和李嬷嬷挡在他面前。

        林信拱手朝那大汉道:“壮士,有话好好说,莫要动手。”

        那大汉看他们几人都是文弱书生,并不将他们放在眼里,举起拳头,威胁他们道:“乱认亲试试!”

        “你是拐子!抓拐子啦~”。这大汉如此防备,林皓尘已认定他是拐子,于是大喊。陈叔和商队其他人围了过来。

        那大汉和妇人见势不妙,丢开女孩就跑,陈叔他们紧追出去。

        那女孩子被推倒在地上,李嬷嬷连忙扶她起来坐下,“小姑娘,你没事吧?这黑心肝的拐子丧尽天良,断子绝孙啊……”

        她义愤填膺骂人,那女孩却扑到桌子上,拿起茶壶就往嘴里灌,活像在沙漠里渴了三天三夜。

        陈叔他们从外面回来,一脸失望,街道上人来人往,哪里还有拐子踪影。一群人围着林皓尘问道,你怎么知道那两人是拐子?”

        他们商队经常在外走动都发现不了拐子,林皓尘这个小少爷,竟然注意到了。

        “不是我,是林燕发现的。”林皓尘不好意思的摆手,把刚才林燕跟他说的话,都说了一遍。

        众人纷纷去夸林燕机智,陈叔没有走,而是朝林皓尘竖起大拇指,“你能想到用认亲去试探拐子,很不错,有勇有谋。”

        林皓尘微微低下头,羞涩的笑了,郁郁的心情也挥散了些。不懂看怀表也没什么,遗忘就遗忘吧,从头学起就是了。

        “咳咳……”那女孩坐在林皓尘旁边喝水,喝得太急,被呛到了,仍舍不得放下茶壶。

        李嬷嬷看得直抹眼泪,“可怜的小姑娘,拐子真该千刀万剐。”

        女孩终于喝够水了,声音嘶哑的说出了第一句话,“大娘,我饿。”

        “来,这里有馒头和粥。”李嬷嬷把早饭推到她面前,突然觉得她的声音不对劲,“你不是姑娘?”

        那人饿狠了,只顾埋头吃早饭,哪里还有空回答嬷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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