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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章】 三冗与新税法


说起来,借王黼之手试行的《新青苗法》和《一条鞭法》算是黄昊在《宋道》埋下的一个伏笔,此事说起来倒也话长。

        有道是画虎画皮难画骨,黄昊当初为了把《宋道》这本小说写好,可是狠狠的啃下了几个大部头的宋史著作,对北宋末年的政治、经济、军事等等方面有着不下于专精这么一个级别的级别。

        综合历代先贤查考,北宋末年的赵家王朝,所面临的最为之患,外也即是金国女真的崛起,而内便是“冗官”、“冗费”、“冗军”三大弊。

        所谓“冗”者,也即繁多、泛滥之意,以中国古代而论,自汉室中兴(也就是三国归晋)之后,中央集权制度从原始的粗放式管理转变为更为叠床架屋的层级制约后,人浮于事、机构臃肿也就成为了常态,到了北宋时期这个现象尤为严重,官员浮滥成灾始终困扰朝廷。

        先来说“冗官”,以前朝唐代而论,科举每届至多取进士三、四十人,可到了宋朝,喊着“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赵家害怕因为取的进士不够多,再出几个黄巢,于是也就大开方便之门,三甲动辄便取四、五百人。

        其中以宋太宗淳华二年(991年)尤甚,当年的春试(春闱)﹑秋贡连着恩科,朝廷取士总计竟达一万七千三百人,等于只要参加考试就能捞着一个名额,比后世正儿八经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国考而言简直不敢想象!

        此外,宋朝对宗室、亲信弟子特为优宠,随意授官,皇朝宗室男孩七岁便可以授官,有的甚至在襁褓中也有官阶,并领取俸禄;宗室之外,其它旁支、异姓、门客,都可以得荫补官,每年成千上万的人涌入官僚队伍。

        唐太宗时曾将中央政府官员从两千多减至六百三十四人,宋仁宗时代中央内外属官已超过一万七千人,而北宋所辖疆域仅为唐疆域的二分之一。

        此外,官员多了,并不代表朝廷的办事效率就会得到相应的提高,宋朝的官员基本上分为两类,一类是寄禄官,用以表示一定级别与领薪俸,这类官员基本上也就是光拿薪俸不用做事,也没那么多事情可以给他们做。

        另外一类称为职事官,便是负责干活的人,但因为权职相连也向侵,为了各个部门不互相掣肘,职事官绝大多数都是独官,也即是“令出一门”或“令出一人”,这么做的好处当然是不回出现互相推诿和扯皮之事,是谁的责任便是谁来负责,但坏处也显而易见,那就是此类官员在他的辖区或者职权范围之内权力过大没有制约,甚至为了便与自己行使权力,更大势招揽和任用各种临时工。

        到了后来的后来,随着官员群体继续不断的膨胀,许多职事官要么也不管具体事务了,要么就是互相之前的权责再次进入了叠床架屋的互相掣肘模式,于是朝廷为了某些政策或事物,不得不特别差派负责某事时的官员,并另行给予能够做事的实际职务。

        例如当年的老包,有那么一个时期包拯的官号全称是“吏部郎中、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其中吏部郎中是官,龙图阁学士是职,知开封府才是实际职务,前两项为空头衔。

        说起来老包还算好的,知开封府的实际工作可干,而朝廷当中什么某某郎中、某某大学生却如过江之鲫一般,身上背着众多空闲的高官充斥中央和地方政权机构,光拿俸禄不做事,财政自然渐渐负担不起。

        再来,就得说“冗军”,也就是军队太多,也不说北宋末年那个“东京八十万禁军”的大笑话,但也说以史载的数据而论,北宋政和年间大宋京畿十五路以及各军州、边军、戍边堡寨所编兵员的总数,已经高达四百万之多。

        四百万战兵的武装力量是不是很吓人?

        可实际上这些战兵之中的超过九CD是没有什么卵用的战五渣,西北被党项人弄、东北被契丹人整,后来更是被辽东女真弄得高潮迭起,心甘情愿的跪下叫爹地。

        实际上,这四百万人的武装力量里,也就仅有不足五十的边军和极少数几只训练严苛的禁军卫戍部队相对有些战斗力,其余八CD是宋朝以“编流入戍”(编流民入厢军)政策制度下搞出的垃圾厢军。

        厢军也算宋代一大特色,所谓驻州之镇兵,名为常备军,实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机构的杂兵。这支军队的人员数量巨大,战斗力却极弱,大致上从事的劳役大概包括:京城的东西八作司、牛羊司、御辇院、军器库、后苑造作所、后苑工匠、南北作坊、绫锦院、弓弩院、东西水磨务、东西窑务、御厨、御膳厨、法酒库、油库、醋库、布库等,以及开封府的步驿、马递铺(骑马递送文件)等。

        此外,还有筑城、制作兵器、修路建桥、运粮垦荒、修葺城郭、水利设施以及官员的侍卫、迎送等,一般无训练、作战任务。

        但是……即便是打杂的,人家也是正儿八经的兵,是要吃粮拿饷的,虽然大多数时候他们拿的饷银可以看成是劳动收入,但这个部分与他们吃的军粮确实是从国赋之中支出的。

        好了,前面的“冗官”是大量的官员拿着俸禄不做事(或者是没事可干),中间的“冗军”是大量的军队既吃又拿却没什么战斗力,更没有经济产出,那么最后造成的结果也就是三大弊中的最大一弊:冗费!

        官员的俸禄和军队的粮饷自然是以举国赋税来供养,官多兵多自然国家需要供应的经费也就愈多,据史所知北宋人口最多时达一万万一千两百余万(11275万人),财政收入最多时达一点六亿两白银,合算下来差不多是人均一两五钱白银的税赋额度。

        而北宋的赋税来源,大致包括了田民城丁杂、力役,榷买和商税几种。

        田民城丁杂也即是田赋、民赋、城赋、丁赋和杂税:田赋指官田土地的地租收入,北宋官田比例不大,地租额和民田租佃相当;田赋是指农民拥有土地,政府每年征收的以两税为主要形态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土地税,按时间分为夏税和秋税。

        其中夏税一般征收丝、棉、丝织品,大小麦、钱币。秋税收蹈、粟、豆类、草等。按地域征收种类不同。南方夏税大多折钱交纳,两税税率以每亩一斗为基准。宋代两税正额之外还有加耗,加耗名目繁多,正税一石,加耗数升,另外还有义仓,收正税的1/10,也是农民要承担的税负。

        尤为需要重视的是支移,本来两税应该在固定地点缴税,但宋代政府经常强迫纳税人把税物送到指定地点上交,称为支移。这样减少了政府的运输费用,增加了百姓负担。

        如陕西支移曾规定一二等户支移三百里,三四等户支移二百里,五等户支移一百里,不愿意支移的,得支付道里脚钱。起初税户为了节省运费,在原地把税物换成铜钱带到支移目的地去交税,可在路程上还要交过税(商税的一种)。道里脚钱成为定制后,元佑年间,京西路每斗脚钱高达五十六文,相当于元丰年间的正税数额,如广德军纳苗税一石,贴脚钱三斗七升。

        此外,北宋政府经常按照自己的需要,把应缴纳税物,折换成政府需要之物,称为折变。

        按规定,折变本来应该按照市场平价的,但政府总是压低纳税人交的税物价格,抬高折变目的物的价格。老包拯曾经说,淮南两浙的发运司命令税户把小麦按照每斗九十四文折为现钱交纳,比市价高两倍。大观二年,京西路将民户应纳的杂钱和盐钱折成小麦交纳,小麦市价每斗一百二十文,官府按每斗五十三文折变。

        再来便是城赋,城赋也称经制钱,内容包括权添酒钱,量添卖糟钱,增添田宅牙税钱,官员等请给头子钱(官员的钱粮吃食补衬),楼店务添收三分房钱等。

        而丁赋也就是人头税,不分主客户,都要缴纳。数额也是各地不同,从一百文到七百文,从米数斗到一石不等,虽然历代常有减免,但一直到南宋灭亡,丁钱一直视常态。

        最后便是最为可怕的杂税,北宋继承了许多唐五代留下的杂税,如南唐时传下来的税苗加三分供军用,盐博绸绢,加耗丝绵,户口盐钱,耗脚斗面等十四种杂税,北方的蚕盐钱,以及牛皮,农具,鞋钱,曲引钱等众多杂税。仁宗时,对这些杂税进行了分类合并,随夏税交纳,同时又增加了许多其他随夏税的杂税。

        想必大伙肯定知道孔子过泰山之“苛政猛于虎”的故事,细节也就不提了,总之要说北宋之亡,外在的因素是辽东女真崛起占了八成,那么内因便是“三冗”,而这一根根压垮了骆驼的稻草,便显而易见是上述这些参差不齐、推陈出新的各种杂税了。

        所以,话说从头,言归正传,黄昊便是以自己专精宋史的角度出发,为《宋道》的主角黄杰设计了一套既不超前与宋代,又领先与北宋末年的新税法,这便是将几百年后由万历能相张居正研究出来的《一条鞭法》,将之改头换面,堪过补完,拿到大宋来用。

        结果,如今看起来似乎出现了什么不在计划之内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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