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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怪味


实在太累了,这一觉仿佛睡了一个世纪,就连号角、厮杀声都无法将之惊醒。

        睁开眼的时候,屋子里空无一人,刘稷试着动了动手臂,伤口处已经不再渗血,也没有化脓发炎的现象,愈合只是个时间问题。

        坐起身一看,才发现这里就是以前自己的住的地方,吐蕃人的王宫,后世的旅游胜地,布宫,传说中松赞干布为了迎娶文成公主修建的著名建筑,或许,这里还是他们春宵一度的地方,如果七十多的松赞干布还有能力的话。

        由于建在城中的最高处,离着正面的城头有些远,耳中只能听到隐约传来的声音,这些声音提醒了他,目前处于什么样的环境。

        刘稷将做为内衬的粗麻布衣套在身上,再拿起放在一旁的各种甲胄的部件,将它们一一绑在身上,抱上自己的铁盔,扛着那柄硕大无比的陌刀,走出了宫门。

        突如其来的冷空气让他精神为之一振,数日来的疲乏一扫而空,浑身上下仿佛又充满了无穷的力量,而远处的厮杀声愈加清晰,他不禁加快了脚步,就在顺着长长的走廊,经过一个屋子的,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里面跑了出来。

        “杨鹄子,你跑什么?”

        杨预面带尴尬地停下脚步,转头看了他一眼:“伤得重不重,要不还是歇着吧。”

        看着他那躲闪的眼神,刘稷忍不住瞧了瞧那间屋子,里头黑乎乎地没有点灯,顿时明白了:“我说,你口味也太重了吧,吐蕃女人也下得去手?”

        “胡说什么。”杨预唬了一跳,忙不迭地伸手去捂他的嘴:“某听闻你捉到了吐蕃人的王后,昨日宿在这里,早晨起来就想着去瞅一瞅,究竟是个什么模样,手指都不曾碰过。”

        刘稷相信他说得是真话,此刻他的衣衫整齐,发型也是丝毫不乱,面色正常,根本不像做了什么事情,不过面上却是显得疑色重重。

        “当真只看没动手?”

        “某骗你做甚。”杨预只差赌咒发誓了:“也不知多久没洗了,身上一股子怪味,凑近都受不了,动手?杨某又不是没见过女人。”

        “这倒也是,尼婆罗的小娘子,不比她们精细?”刘稷理解地点点头:“不过我还劝你一句,这种事情以后不要再做了,让人看到,都是麻烦。”

        杨预满口答应:“说得是,都怪某一时好奇,这就走,歇了这么久,该轮到咱们上去了。”

        说完,便一溜烟地跑掉了,刘稷本想把门给带上,想到他刚才说的话,又走了进去。

        芒保杰细登被捆住了手脚,嘴里塞上了布团,扔在一张炕床上,听到声音,她转过头,看着一个高大的黑影,步步逼近。

        随着来人的走近,惊恐在她的眼里闪现,那是一个全身披甲的唐人武士,有如壁画上的魔神,让她在一瞬间感觉喘不过气来。

        因为她认出来,就是这个年青的唐人,毁掉了她的一切。

        被唐人捉住,芒保杰细登已经预料到了最坏的结果,甚至想到了会被那些下贱的汉人,蹂躏至死,可是没想到,被他们扔到这个屋子里之后,每天都会灌上一顿吃食,然后便不理不睬。

        看来,是自己的身份,让唐人有所顾忌,或许会被作为战俘献给天可汗,就像五年前,她的女儿和女婿一样。

        昏暗的光线中,刘稷只能看到一个大概的轮廓,难怪杨预要夺路而逃,走到床边,一股难闻的味道就扑鼻而来。

        看守这里的是汉人,他只是吩咐了一句就没有再去管,大军到来之后,紧接着就要应付一系列的危机,他都几乎忘掉了,城里还有这么特殊的一个俘虏。

        或许是城中唯一还活着的吐蕃人。

        “他们没有为你打水洗身,也没有准备便器?”刘稷忍住呼吸,上前扯掉她嘴里的布团,用吐蕃话问道。

        芒保杰细登不知道他的用意,一言不发地咬着嘴唇,盯着这个唐人,似乎在害怕,他下一刻就会扑上来。

        看着她的表情,刘稷突然间明白了,汉人并没有打算虐待她,而是她自己,在用这样的方式,自保。

        这样的味道,的确会熄灭任何男人的欲望。

        这个时空的女人啊,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在刷新他的认知,心狠手辣头脑聪明,难怪会诞生出武则天这样的怪胎。

        既然如此,他也没必要再将布团塞回去,这样的女人,是绝不可能轻易结果自己的。

        “你的丈夫、兄弟、儿子,就在城外,他们集结了吐蕃人剩余的所有力量,你最好祈祷,他们不会打进来,因为,到那个时候,汉人会一把火点了这里,将你烧成灰烬。”

        刘稷扔下一句话,转身走了出去,他已经快憋不住气了,还没出门口,身后传来女人的声音。

        “我会祈祷,这一天,尽快降临。”

        咬牙切齿。

        走出王宫,一路上尽是退下来的军士,无论认不认得,对方都会同他打个招呼,经过象雄人的驻地时,小四小五也在做着准备工作,守城战,是锻炼菜鸟的最好实战场所,用为数不多的老兵带着,就能得到快速地成长,只要最后活下来,都能成为可用之兵。

        再往前,越是接近城墙,伤兵渐渐多了起来,不但有汉人,还有为数不少的唐人军士,甚至他还看到了田珍的身影。

        “师父,你挂彩了?”刘稷赶紧上前扶了一把。

        “小伤,死不了。”田珍是第一次做这种缝合,痛得直抽气,只是嘴上不会露出来。

        “吐蕃人玩命似地往上扑,全是精锐,你师父我差点就丢大人了,好在中丞调度及时,让牙兵补上去,这才没能让他们得了手,后来就消停多了,这不,隔了好一会儿,也没再上来。”

        连封常清的节度牙兵都出动了?刘稷心里一凛,他最担心的,就是吐蕃人不顾一切,也要先拿下逻些城,那样一来,即使最后能守住,伤亡也会大到一个惊人的数字。

        最坏就是,一旦守不住,这里的十多万百姓,全都会成吐蕃人发泄的对象。

        他不得不离开师父,赶紧到城墙上看看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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