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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章 她的下场


一块大的,留给周瑜恒,小的那块,则是给风丹华的。两块玉佩一旦合并在一起,就可以完整的显示出吴国公府的封印。

        而另外一边,兴平候府给周瑜恒准备的东西,则是一套文房四宝,知道周瑜恒爱读书,小气的风丹华母亲还美名其曰说是送给君子的。

        言下之意,就是没有金银饰。

        周瑜恒自然不在意这些,只是这让林莜又窝了一肚子气。

        最终,还是周瑾轩出面,把两个人的亲事,就算这么是定下来了,信物也互相成功交换了。

        风丹华拿着那半块玉佩,心里甜甜的,看了又看,摸了又摸,简直是爱不释手。

        周瑜恒和风丹华的订婚结束后,周筝筝看着安静的庭院,忽然想到了什么。

        周筝筝穿着一件绣着大朵牡丹的黄色褙子,衣摆处是一圈碎片的小花朵,褙子里面,是一件浅蓝色的襦衣,领口外翻,露出一截白色,再次来到牢房,“看望”周云萝。

        池塘上的水纹随风荡漾,划出一圈又一圈,新嫩的荷叶在水面上也是随波起伏,其中的花蕾很小巧,不注意看的话,甚至现不了。

        周云萝蓬头垢面,挤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不敢抬头。

        “周云萝,这个香炉送给你,免得长夜漫漫你太寂寞。”

        周筝筝话音刚落,就有人抬着一蹲香炉过来,那香炉放在牢房里。

        周筝筝把一叠沉香倒进香炉里。

        “这可是好香呢,特意送给你。“

        周云萝连忙捂住鼻子,“你还有有什么好东西会给我?这香料一定有毒的。”

        周筝筝笑道,“你说对了。这是有毒,不过,毒性不至于马上死。你等着吧!天天吸食,你会上瘾的。等不能再闻到时,你会很痛苦,甚至是生不如死。”

        周云萝大惊,想去掐灭香炉里的火,可是,那火是越燃越大,哪里是轻易能掐灭的了的。

        “你不要枉费心机了。我既然能在你面前放进毒香,就一定是做好了准备,哪里能应付不了你。”周筝筝坐下来,看着周云萝气得想吐血的样子,淡淡一笑。

        “你真卑鄙。”周云萝斗不过周筝筝,只能逞些言语之威。

        “如果赢得是你周云萝,你会比我更加卑鄙。所以,卑鄙竟然能从你嘴里冒出来,我真的佩服你的脸皮。”周筝筝笑得很苦涩。

        前世,周云萝给了别苑里孤独终老的周筝筝一个香炉,香炉里也是有毒的沉香。

        看似华丽的香料,其实却是致命的蛊惑!

        “你曾经怎么待我,如今我还给你,周云萝,祝你在牢房和毒药中孤独终老。”周筝筝说完,转身就走了。

        前世的那些痛苦的片段,终于可以真的释怀了。

        周云萝,你终于得到了我给你的报应。

        北狄。

        因为林枫和耶律骨的连续作战,北狄是民不聊生。

        路上的人少了很多,看上去很是空旷。一些商铺,到了正午都没有开门,不是掌柜的睡懒觉,而是因为家里有人去世了。

        残酷的战争,让好多家庭都失去了至亲,要么是儿子死了,要么是新婚的丈夫死了,或者是幼童的父亲死了。

        整个北狄,都几乎笼罩在一片沉痛之中。

        因为同时死亡的人太多,根本来不及收殓,好多人,都只是草草的用席子卷了一圈就埋了。

        原本青翠的一片山坡上,几乎一夜之间就被挖的千疮百孔,插上了长短不一,宽窄不一的墓碑。

        因为被大量的征用军饷,百姓几乎没有自己的余粮了。只能过一天算一天。

        入夜后,几只野狗游荡在街上,不停的找吃的。因为战争,街上的垃圾已经堆起了一座小山,还不断的散出令人作呕的味道。

        野狗刨了一阵子,也是没吃到什么好东西。

        这时,一群人的出现,让野狗很是惊恐的四散逃开。

        这些人专门晚上出来,能偷的偷,能抢的抢,肚子饿了,甚至连野狗也不会放过。

        因为没人制止,这些人的胆子也是愈的大起来,甚至故意放火,好趁火打劫。

        战事之后,好多商贩为了避祸,都远走他方了,只留下一些不能走的将士和走不动的老弱病残。

        一阵风从西面的山头吹过来,也带来了阵阵腐烂的味道,为了避臭,百姓把西面的窗户都关起来了。

        但就算如此,空气中依然是那种挥之不去的味道。

        失去了家里的主心骨,几个孩童为了能活下去,天不亮就要去村外挖一些野生的番薯和野菜,但常常是空手而归,因为早就被其他人挖走了。

        为了能活下去,孩童们只能再去挖些树皮来充饥,至于这种日子要过多久,谁也不知道。

        屋内,一张长几摆在正对门口的位置,其上摆了一个方形圆肚的茶壶,还有一个两掌高的青瓷花瓶。花瓶里插了几束夹竹桃,很是鲜艳。

        林仲穿着一身洁白的袍子,连裤子也是白的一身。其上,用彩线绣了一对狮子,虽然小巧,但却很是精致,连几根胡须都惟妙惟肖。

        阿明穿着一件黄白色相间的衣裳,手掌宽的竖条纹,衬托得整个人更加地干脆利落。

        二人相对而坐喝茶。

        “主人,就算耶律骨御驾亲征,也只能跟林枫打个平手,看来,林枫是真的疯了,想做皇帝想疯了,常挥了。”阿明分析道。

        “林枫原本就不蠢,过去,林枫是不会打战,可经过几年的磨练,林枫战术进步很快。生这样的结局,不足为奇。只是,苦的还是边关的这些百姓。”林仲眉毛紧锁,深深的忧国忧民。

        阿明说:“主人,是时候了,不要等了。”

        林仲点点头,“好,不过,我要写一封信,阿明,你帮我亲自带给周筝筝。“

        “为何要我亲自带去呢?主人,那我岂不是不能跟主人并肩作战了。不。我不走。”

        “听令。”林仲态度坚决,“放心,我会等你回来再开战的。”

        阿明嘟囔着嘴巴,“那主人可不能食言,还要好好照顾自己,等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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