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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鹿浑谷


狂风夹着雪花,扑打在李栗脸上,他踢踢马刺,跨过结冰的溪流,在他身边,贺兰女子扯紧熊皮披风的兜帽,担忧的望着通过河流的牛车。茫茫草原,冰雪覆盖。漠北草原,找不到几处可以放牧的草场。

        石子岭之战,代国轻骑接连败北,先是拓跋鲜卑白部,接着南部大人、独孤部酋长刘库仁的十万军队再次战败。病中的老代王拓跋什翼犍只得接受贺兰女子的建议,向漠北撤退。原本躲避秦军的锋芒,最终演变成逃亡。牧民们拖家带口,场面混乱不堪。虽说游牧是牧民的常态,可居住在云中川、盛乐一带的牧民已经定居二三十年,早已忘记逐水草而居的生活。

        诸部艰难的翻越阴山,渡过戈壁,又遇到风雪。十月的塞北,雪花飘零,一连下了七天,道路泥泞。

        拓跋鲜卑紫部一直紧紧跟在代王所在的黄部鲜卑身侧。代国诸部落过了阴山,相互之间很难再联络上,走失不少部落。

        老代王坚持要撤过弱洛水,去鹿浑谷,离阴山足够远,防备秦军追击。鹿浑谷濒临鹿浑海,那里草场丰美,积雪下或有足够的牧草,只需熬过冬天,来年春暖草长,便可重整旗鼓。鹿浑海附近,千百年来为匈奴单于庭所在地。如今匈奴衰败,漠北野人盘踞,鲜卑人称之为敕勒人。代国诸部越过弱洛水,势必与敕勒人发生冲突,老代王浑然不以为意,一群群野人成不了大气候。拓跋鲜卑诸部执着而又艰难的向鹿浑谷进发。

        敕勒,北方人称之为高车,李栗隐约觉得他们叫丁零。李栗为自己的念头感到害怕,这是宿主的意识在恢复,因为贺兰女子说,只有南方人才称呼漠北野人为丁零。

        雪中路况特别糟糕。李栗惦记肥猫能否撑得住。肥猫身体胖,骑术不佳,身体素质远不如自己。李栗摇了摇头,雪花钻进脖子里湿淋淋的发痒,脖子和肩膀承受盔甲和长剑的重量而发麻。看那贺兰女子精神一点没有萎顿的感觉,李栗觉得特别惭愧。

        号角发出震颤的响声!前方传来宿营的呼声。贺兰女子抖了抖披风上的雪花,下达命令:“李栗,到后面去,告诉大家宿营,生生火,做顿熟饭。”

        这是几天来李栗听到的最动听的话,为逃避秦军追击,他们几乎没有宿营,人们轮流休息,困了在马背上打盹,况且他已经受够了天天吃羊肉干和生硬的咸牛肉。

        “遵命,大人。”李栗掉转马头,能感觉到贺兰女子依然在看他。这些日子,贺兰女子白天赶去国王移动大帐开会,夜晚和儿子拓跋珪睡在一处,两人没怎么说话,贺兰女子看他的眼神总是含情默默。爱情滋润的女人。李栗得意地想。

        牧民的车队里,李栗遇见肥猫。刘穆之戴一顶宽大的皮帽,穿着皮袍,垂头丧气骑在一匹高大结实的公马上,雪花染白了皮帽和眉毛。

        “嗨,有没有冻死。”

        肥猫抬起头。“再这么走下去,肯定会死掉的。我讨厌下雪。“不过,这两天应该没事。”

        “没事就好,我们可以宿营了,烤烤火吧。”

        “怎么,到鹿浑谷了么。听黑大个说,敕勒人很野蛮,他们兄弟们共用一个妻子,没有律法,打仗凶猛,吃活人肉。”

        “别怕。我们才是大草原的征服者。”李栗说,心想自己什么说话口气和拓跋人相同了。“我得去找庾业延大人。扎营之后,我们再聊。”

        找到庚业延时,他正带一支部落骑兵断后缓行。“不错,真该休息一下,我猜我们肯定离鹿浑谷不远,需要稳一稳,侦查一下敌情。

        李栗越来越佩服庾业延。贺兰女子又一次去了国王的大帐,回来脸色颇为难看,“情形有点不对劲,大军渡过戈壁七天,前面就是弱落水,居然没看到一个敕勒部落,连国王都不敢再向前走。我们派出的斥侯倒是捉住一个落单的野人。可惜是个疯子,一个劲说鹿浑谷有魔鬼,杀不死的魔鬼,还有妖怪,狼头人身的妖怪,真是太可笑了。拓跋翰准备亲自去一趟鹿浑谷。”

        “这种形势下越谨慎越好。”李栗脑海里回想史书记载这段时间代国的史实,可他从来不读史书,孤月大大的鲜卑帝国似乎说过躲避秦军攻击的诸部在漠北遭到敕勒人的劫掠,很明显到现在为止事情没有发生,莫非野蛮人正在某处埋伏,等待猎物自投罗网。什么妖怪之说,李栗认为纯是扯蛋,这个世界怎么会有妖怪,又不是西游记。

        “拓跋翰点名让你跟他去。说你在天祭游戏中展露了出色的技能。”贺兰女子说出重点,蹙起的眉头显露出极大不满,“他明知道你是我的人。”

        贺兰女子不再掩饰感情,也不再羞涩。看着贺兰女子满满的担心,李栗立刻回答:“我愿意!”

        贺兰女子掠过一丝骄傲,所有的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男人有本事,勇敢,坚强,不落人后,而不是个胆小鬼。

        “你们正午出发!”贺兰女子冰凉的玉手牵住李栗的手,叮嘱道:“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为了我。”

        两手相牵,互相有了暖意。

        夜色中的篝火在对岸的山坡发出光亮,犹如坠落的辰星,忽明忽暗。篝火出现在前方一里多远,大约千丈高的地方,居高临下,谷口动静难逃其监视。

        “鹿浑谷的瞭望者。”拓跋翰开口说道,“倘若我是他们的首领,知道这些家伙生火,非砍了他们的头不可。”

        他们一行七个人,临近鹿浑谷,拓跋翰就命令弃马步行,且不准生火,大家只能吃生硬的羊肉,挤在披风和毛皮袍子下合衣而卧,彼此互相取暖。李栗回想起穿越前的生活,睡在柔软的大床上,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饿了出去吃一顿大餐,居然还有那么多傻瓜幻想穿越到古代。没有床,顶多有个席子,如今睡在岩石和潮湿的土地上,幸亏宿主寄奴的身体素质出色。

        “不能惊醒他们。”一个叫穆崇的斥侯说道,穆崇一身结实的肌肉,像花岗岩,反应特别敏捷,李栗叫他猎豹。“他们肯定配有号角。”

        “让他们吹不响号角。”拓跋翰道。

        “山谷漫长,不过爬上去倒也不是特别费劲,只是他们的哨所建在顶峰岩石峭壁之上,那一段路不好走。”

        拓跋翰举头望去,山峦尽头直上直下,峰顶的冰雪在月光下发着耀眼的清辉,低头瞧了瞧山脚下的河流说道,“如果不小心失足,落水的距离也很漫长。我们不必都上去,他们人不会太多,两个人足够。”

        李栗不学无术,他并不知道脚下这条飘带也似,向北流淌的河流就是鄂尔浑河,而眼前这座山谷即是久副盛名的燕然山脉中的一支。

        “我来!”猎豹穆崇低沉的应到。

        “我也去!”李栗不甘示弱,反正是死过一次的人,再死一次或许就穿越回去了。

        拓跋翰给了一个欣赏的眼光,“好。那人眼光倒也不错。”

        猎豹和李栗将盔甲卸下,背着长剑弯刀,别着匕首,各拿一大卷绳索出发,轻装上阵。鹿浑谷山坡漫长,两人在林木掩护下艰难行走,寒风呼啸,天气严寒,呵气成霜。

        从漠南一路走来,李栗见识到另一种绝美的风景,这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浩瀚的戈壁,冰雪中的原野,积雪的森林,幽蓝的冰花,石壁上的冰柱,幽深的洞穴,盘旋的老鹰,奔跑的山鹿。他见过山豹捕食黄羊,穿越晨曦的薄雾,迅速而又致命。他希望自己也能一击而中,我要成为优秀的猎手,在这个充满杀戮的古老世界,只有最优秀的猎手才能活下来。

        他们开始攀爬峭壁,绳子一头系在铁钩上,抛上去,抠住岩缝或树根,另一头捆在腰部,一步一挪,手脚并用。若是没有可以下爪的地方,就用锤子将铁钉凿进石头里系上绳子。

        “紧紧贴在石壁上,拥抱它,就像拥抱女人。我们在和大山做。”猎豹的语音很平淡,“假如你不能让她满意,她就会把你踢下去,踹到河里去和河妖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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