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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血族14


“芙洛是,天神之魂?天,那她是怎么成为你的血仆的?那时你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伯爵!”

        饶是淡定如若水,此时也忍不住提高了音调。

        “不错,”洛菲勒并没有为若水失礼的话而生气,而是认可的点头,“得到芙洛也是一个意外,不过这个和我们的讨论主题关系不大。”

        “好吧,那然后呢,为什么你献祭了天神之魂给亲王,但是亲王还是没有苏醒?”

        若水有些疑惑,

        天神之魂顾名思义就是有着类似天神力量的魂魄,要知道血族虽然有无穷的寿命,强大的力量但依旧只能活在黑暗中,满打满算也只能是个半神。

        “是的啊,我虽然把她献祭给了亲王,亲王也降下了福泽于我,但是芙洛吞噬了亲王!随后就陷入了沉睡,而后奥特曼就带走了她。”

        洛菲勒眼里有着不甘心,其实芙洛吞下了亲王陷入沉睡他并不在意,但是倘若芙洛再次苏醒,第一眼看见的人则是会成为她最亲近的人!

        那人将受益无穷。

        “那我呢?看你样子似乎早就知道我会来找你。”

        “是的啊,知道吗?我”洛菲勒这会笑得有些诡异,

        “不知道。”

        若水也不管对方是否需要她的回答,

        “……”笑容又是一僵,这个女人好不懂人情世故。

        “我在奥特曼带走芙洛的时候利用仅有的可以利用的血仆和主人的联系,剥取了她的部分灵魂,所以现在她仅仅是个残魂!虽然强大,但被唤醒的代价也极大。”

        “那,那部分的灵魂呢?”若水心中隐隐有了点预感。

        “呵呵,”洛菲勒没有再继续说了,

        “……”妈哒,看见这笑面虎就不爽。

        “我将她的那一缕残魂放进来了正在孕育一个可爱生灵的母亲的腹内。”

        “是我的母亲。”

        洛菲勒看着若水继续笑,却没有说话,但在这里的沉默就是承认。

        若水这会算是真正的明了了奥特曼为啥子会答应之前那个荒谬的条件了,原来不是喜欢养成而是这里面有他要的家伙。

        “现在,我可以询问公爵大人如何知道奥特曼曾经爱上了我的血仆的事情了吗?这些事情没有一点被透露出去,因为知道的人除了我都已经死了。”

        洛菲勒看着于这红色花海中陷入了沉思的金女郎,终于道出了自己的疑惑。

        “你这句话的意思就是,除了你,就只有奥特曼知道血仆与他之间的事情?”

        洛菲勒点头,狐狸面具下的脸也有些好奇,但更多的是兴奋。

        “行了,我知道了。”

        “……”你知道了?我不知道啊!我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啊!

        “夜晚是血族的狂欢,这里的欢呼属于你,洛菲勒?费德邦基侯爵,现在,去享受你的主场吧,偌睢该回去了。”

        若水忽然一甩手,和洛菲勒两个人就齐刷刷的站在了前厅的光洁的大理石地板上,对着懵逼状态的洛菲勒礼貌的行了一鞠躬,道

        然后若水就在洛菲勒闪烁不定的目光中迈出了大门。

        “对了,这个面具不错,送我了吧。”

        远远的,若水的声音传过来,即使四周嘈杂如斯,也依旧清晰的传进了洛菲勒的耳中。

        “切,有趣的女人,不过……”洛菲勒嗤笑,

        若水回到了自己的古堡却没有回到自己的房间,她走到一扇门前,

        门上挂满了花花绿绿的装饰品,直接推门进去,若水就再次看见了里面宛若大型垃圾场一样的杂乱,

        也懒得在地板上扫出一个地方供自己坐下,若水直接腾跃而上,倒挂在天花板上的吊灯上,

        闭上了眼睛,静静的等待着菲娜斯的归来。

        “吱——”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被推开了。

        若水几乎是同时的就睁开了双眼,黑色的眼睛隐于黑暗之中,注视着进来的身影。

        “啪。”

        灯被打开了,若水极快的落下来,她可不想被闪瞎眼睛。

        菲娜斯呆呆的看着眼前站的直挺挺的女人,

        “姐姐?”试探性的开口。

        “嗯,回来了。”

        “嗯。”

        “去找你的那些猎血者朋友了?”

        “嗯,但是,姐姐他们说他们其实希望可以和血族和谐共处!”菲娜斯眼睛亮晶晶的,似乎胜利的曙光就在眼前。

        “不可能的。”

        若水回答的很果断,

        “为什么?姐姐,艾特森他说你当初明明可以杀他的,你却没有动手!”

        菲娜斯有些着急,快步上前,握住了若水垂在身侧的手。

        a森?啧啧啧,

        “因为——你喜欢他?”

        “嗯?!我……我,艾特森是个好男人,但是,”

        “但是,你们不合适,种族不同怎么相爱。”

        “……”很好,很强势,我的姐姐。

        “好吧,不说这个,你听我说,人类和血族是不可能和谐相处的。”

        若水俯下身,拿出了自己的手,搭在了菲娜斯的肩膀上,视线和菲娜斯相对上,黝黑的眸子里满是凝重,她说的严肃。

        “为什么?我不要这样,”菲娜斯眸中的光芒黯淡了下来,嘴中呐呐。

        “菲娜斯,抬头,看着我,我知道你不想要这样,但是人类和血族是真正的宿敌。”

        “可是血族也可以吸食其他的动物啊,不一定是人啊!”菲娜斯不想放弃说服若水,

        “是的,是可以,但是那样的血族,我们称他们为素食者,尽管他们不杀生,但他们一样会被猎血者猎杀,用涂满圣水的十字架,银枪钉杀他们!”

        “还有,人类的数量远多余人类,他们才是这片大6的主宰者,尽管我们有着无穷的岁月,我们也比不过他们的子孙绵延。”

        “还有更重要的,血族是桀骜的,自傲的,他们不会选择和被他们视为恼人的蝼蚁的人类为同一等级,人类是他们的食物,就像人类也不会和猪为伍,和猪称兄道弟,再者,血族对血液的欲望是难以控制的,大部分血族其实是血液的奴隶……”

        若水声音凝重,她用的一直是“他们”,显然她将自己排除在血族范围之外,这样,她给菲娜斯的解释更加理性,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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